编号:1040525
合作区域:江苏省
资源标签:开发甲方
1.需求资源
具有工厂、企业主、公司高管、企业行政或财务关系,通过讲解沟通,让企业从各地供电局(直接)供电,调整为通过市场化售电公司进行(集采议价后再)通过供电局供电,降低企业的电价成本,间接实现个人资源变现。
例如一家年用电量100万度的工厂(属于偏小型的工厂,月平均电费5-8万元),使用代理购电后,企业实现降本,同时也能带来资源变现的收益2万元左右/年,逐月获得收益,并一直持续,直到代理期结束。
2.合作详情
(1)原企业是从供电局进行直接购电,现变更为通过市场化售电公司代理购电,售电公司通过集采的方式可以压低成本电价,同时不改变企业的其他配置,企业依然是由供电局进行抄表、计费、缴费、运维,同时还能获得更低价格的用电。对企业方,是0成本投入。
(2)资源变现者与我们合作签约,通过代理低价与原供电局高价的电价差,乘以企业的用电量,获得收益。不涉及资金投入,不承担风险。
3.费用预算
(1)只需人际资源,无需其他成本投入,0成本,不承担风险。
(2)按月结算支付,企业正常按月支付电费,我们同样也是按月结算代理费。
(3)收益长期,持续,非一次性。
4.其他补充(选填)
(1)只限江苏区域。
(2)因各省售电政策不同、市场开发环境不同、工业企业分布状态,当前只开发江苏地区的业务。